A. 對各人所得被徵收的稅款有屬於國稅的“所得稅”,屬於地方稅的“個人住民稅”。 除此以外,也有可能根據特定目的而限期徵稅。
所得稅
- 稅率,根據所得金額有所差異(累進徵稅)。
- 稅額計算是“所得金額×稅率-扣除額”(為保證稅收的公平,根據納稅對象的狀況,會扣除部分所得)。扣除額對象有“基礎扣除”、“配偶者減免”、“扶養扣除”及“社會保險扣除”等種類,根據所得金額高低,確定可扣除金額的上限。
應納稅所得金額(A) |
稅率(B) |
可扣除金額(C) |
不到 1,950千日圓 |
5% |
0日圓 |
1,950千日圓 ~ 不到 3,300千日圓 |
10% |
97,500日圓 |
3,300千日圓 ~ 不到 6,950千日圓 |
20% |
427,500日圓 |
6,950千日圓 ~ 不到 9,000千日圓 |
23% |
636,000日圓 |
9,000千日圓 ~ 不到18,000千日圓 |
33% |
1,536,000日圓 |
18,000千日圓 ~ 不到40,000千日圓 |
40% |
2,796,000日圓 |
超过40,000千日圓 |
45% |
4,796,000日圓 |
個人住民稅
- 有縣民稅和市町村稅。對於居住在靜岡縣靜岡市的人,具體情況參見下表;
- 關於所得分攤之項,可扣除部分經費(具體事項請參照各自治體《地方政府》的官方網站)。
分 類 |
項 目 |
金 額 |
平均分攤金額 |
縣 稅 |
1,900日圓 |
市 稅 |
3,500日圓 |
所得分攤金額 |
縣 稅 |
應稅所得 × 2 要么 4% |
市 稅 |
應稅所得 × 8 要么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