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請介紹一下日本稅收制度的總體概要。
A. 日本的稅收制度,由國家徵收的“國稅”和都道府縣以及市町村徵收的“地方稅”構成。按照徵稅的對象来劃分,主要有如下稅種。
針對所得徵收的稅種
- 針對法人或個人的所得進行課徵,有如下稅種:
- 國 税 所得稅(对個人徵收),法人稅(对法人徵收)
- 地方稅 都道府縣民稅(個人、法人) 、市町村民税(個人、法人)、及事業稅(個人、法人)
- 根據所得金額、企業規模(註冊資金等)及投資地區的不同,稅率也有差異。
- 針對外國法人,為了維護多國之间的公平性以及避免發生双重徵稅的情况,根據投資形態的不同,徵稅對象也不一樣。
投資形態 | 內 容 |
常駐代表機構 | 不徵稅 |
分公司 | 原則上,只對日本國內所得進行徵稅 |
子公司(日本法人) | 原則上,不論其所得来源,該法人的全部所得均為徵稅對象。 此外,在母公司有利潤分紅時,一定比例分紅所得也需納稅 (中日之間參照租稅條約,原則上比例為分紅所得的10%) |
*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實際的業務内容,会有稅務機關將其視作徵稅對象的情况。
針對財產徵收的稅種
- 對於擁有土地、房屋及辦公機械和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法人和個人,徵收屬於地方稅的“固定資產稅”。
- 稅率根據市町村的不同而有差異。(1.4%左右)
針對消費徵收的稅種
- 針對商品或服務的銷售活動而徵收“消費稅”。除了一部分商品或服務(土地、有價證劵轉讓、利息等,以及部分醫藥、養老服務等)以外,幾乎都屬於徵收對象。
- 相當於中國的增值稅,2019年的稅率為10% (食物=8%(排除酒))。
針對交易徵收的稅種
- 針對交易或合同所徵收的稅種。有“引花稅(根據合同種類和金額進行徵收,例如:承包金額100萬日圓的,引花稅為400日圓)”、“不動產取得稅(是住宅、土地等不動產在交易時所產生的稅金,稅率為3-4%”)等。
- 除上述之外,國稅当中還有“香煙稅”、“酒稅”及”“油、氣稅”,地方稅當中還有“城市規劃稅”、”車船稅”等。詳細内容可查詢財務省及各地方自治體(地方政府)的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