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请介绍一下企业雇佣就业人员时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
A. 企业雇佣就业人员时,需要参保的有“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健康保险”及“养老保险”, 有些由企业和雇员个人共同承担的,也有些仅由企业承担。在静冈县所实行的普通保险费用缴纳比率(2020年)如下;
种 类 | 概 要 | 适用范围 | 保险费率(年工资总额的%) | |
---|---|---|---|---|
企业负担 | 个人負担 | |||
失业保险 | 针对失业人员、享受育儿休假者或老年人支付的补贴 | 适用于每周规定工作时间20 小时以上的所有雇员 | 0.6% | 0.3% |
工伤保险 | 针对在工作当中、上下班途中因事故而导致伤病等的补偿 | 适用于雇用雇员的所有业务单位 | 0.3% | - |
健康、护理保险 | 针对工作、上下班以外时间出现的伤病、分娩等支付的补贴。 | 在法人单位工作的所有一般雇员 以及短期雇员 |
4.865%(*1) | 4.865%(*1) |
养老保险 | 针对年老、残疾、死亡支付的补贴 | 〃 | 9.15% | 9.15% |
儿童津贴拨款 | 针对儿童津贴的拨款(不是向雇员本人支付) | 0.36% | - | |
共 计 | 15.275%(*2) | 14.315%(*3) |
(*1) 超过40岁为5.76% (*2) 超过40岁为16.17% (*3) 超过40岁为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