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请介绍一下以合同会社的形式设立子公司时所需要的注册登记和申报的手续内容。
A. 设置子公司时,一般情况下,从“株式会社”和“合同会社”中任选一种形式。其中,合同会社的注册登记和申报手续与其它形式相比,有如下特征。
- 与常驻代表机构和分公司相比,手续更复杂(因为作为独立法人进行注册,因此需要制作章程及设置法定的董事等)
- 与以株式会社的形式设置子公司相比,手续更简便(不需要章程认证和募集股东等手续)
获取社员(出资者)的相关证明书
获取自己将成为社员的公司注册登记证明书、宣誓供述书、印鉴证明书等材料
制作章程
确定作为公司基础的下列事项。不需要向公证机构获得认证。
商号、本店所在地、事业目的、事业年度、注册资金金额、社员和其出资额、代表社员、业务执行干部(*1)等
(*1) 株式会社需要设置董事会和监事等干部,合同公司则没有必须设置的干部职位。
履行出资义务
向银行等机构支付出资金额。
向法务局申请注册登记及提交印鉴申请书等材料
- 由能够代表公司(或拥有代表权限)的社员进行注册。
- 注册登记申请书上需要附上证明履行出资义务的文件、印鉴申请书、代表社员任职保证书等材料。
投产前所需的其他手续
注册登记完成后,可以用法人名义开设银行账户,以及向税务署和劳动基准监督署等机关进行申报。
※设立合同会社所需时间约为制作章程后1个月
※一般委托专业人员(司法书士)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