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冈县外资企业支持一条龙服务中心

投资指南(Q&A集)

Q. 请介绍一下就业人员的录用方式。

A.  录用主要以每年的应届毕业生为中心,但因为目前转行现象已非常普遍,所以采取中途录用的企业正在增加。通过人才派遣公司,灵活运用劳动派遣人员的事例也不断增加。

实际上,在物色人才时,除建议利用公共职业介绍所的渠道之外,还推荐利用人才中介公司的渠道。此外,静冈县外资企业一站式服务中心除了可以推荐对外资企业经验丰富的专家以外,还可以通过居住在静冈县的外国人求职者网站获得人才介绍服务。

录用应届毕业生

  • 日本教育机关大多采用从当年4月起至次年3月止的学期制。因此,通常应届毕业生的正式录用时间定为4月1日,从上一年的春季到秋季之间实施录用考试。
  • 招聘高中毕业生时,是通过各地的公共职业安定所向高中发布招聘人才信息(求職票)。招聘高校毕业生时,是向各大学的就业担当课直接发布招聘人才信息(求職票),学生直接去企业举办的公开招聘活动应聘的情况也正在增多。
  • 一些通过技术交流等方式与高校之间有合作关系的企业,也有委托高校教授推荐人才的例子。一般来说, 应届毕业生经过企业访问、录用面试及考试等,再内部确定录用。

录用有就业经验人才

  • 招聘有就业经验的人才(即“中途录用“)的, 则无固定的录用时期。
  • 其招聘方法,一般是利用报纸广告及杂志刊登载招聘信息,或向公共职业介绍所递送招聘信息,但是为了确保招聘到更好的人才,利用有偿职业中介服务的企业也正在增加。
  • 就业中介服务,除了就业中介服务企业根据招聘企业和求职者各自的要求,对最合适的对象进行对接的“一般介绍型“以外,也有根据招聘企业的具体需求挖掘人才,提供人才猎头服务的“高级人才调查型”。
  • 就业中介和咨询手续费大多是作为成功的报酬进行支付的,一旦决定利用就业中介,将需支付相当于求职者年工资总额20-30%的费用。

利用劳务派遣人员或临时工

  • 务派遣的“人才派遣公司”来雇佣劳务派遣人员。
  • 劳务人员所注册登记的人才派遣公司,在遇到企业提出特定岗位劳务派遣人员的需求时,每次派遣前都会签订雇佣关系协议再进行派遣。市场需求较大的多是“办公机器操作”、“文件管理”、“交易文件制作”及“会计财务处理”等岗位。
  • 如果是比较简单的岗位的话,可以雇佣临时工。招聘临时工,大多采用登报纸广告的形式,但是,招聘承担特殊岗位职责的人员时,委托人才派遣公司的情况也在不断增加。
  • 劳务派遣人员以及临时工的就业,同样受劳除了正式职工外,还可以通过有偿提供劳动保护法的保护。

Q. 请介绍一下日本的雇佣总体情况。

A. 日本企业的雇佣特点是一直坚持“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工资制”。虽然受全球化及景气波动的影响,这一特点正逐渐弱化,但是仍然保留这一传统的企业也为数不少。

企业的雇佣模式

  • 企业因“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工资制”而维持了稳定的雇佣关系,这为日本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 与此同时,在全球化不断推进及经济萧条期间,为提高雇佣灵活性,通过采用非正式雇佣、服务外包等形式,引进基于能力和绩效薪酬体系的企业正不断增加。
  • 然而,根据下表中数据比较,日本企业员工的连续工龄在国际上处于最长水平。

(单位: %)

国名 1年未満 1年以上10年未満 10年以上
日本 7.9 46.2 45.8
美国 22.3 48.9 28.8
德国 14.6 45.1 40.3
法国 15.1 39.2 45.6
韩国 30.7 47.7 21.5
澳大利亚 20.9 54.1 25.0

*独立行政法人劳动政策研究・进修机构《国际劳动比较数据书籍2019年版》

生产年龄人口

  • 请参照以下日本生产年龄人口(15-64岁)国际比较表。人口下降的趋势越来越令人担忧,对企业来说,确保劳动力成了经营上的重大课题,在研究进入日本投资时,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

 (单位:万人,%)

国名 2000年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日本 8,701(68.2) 8,246(64.1) 7,806(61.0) 7,482(59.2)
美国 18,583(66.0) 20,646(66.8) 21,221(66.1) 21,514(65.0)
德国 5,522(67.8) 5,325(65.9) 5,362(65.6) 5,392(64.4)
法国 3,838(65.0) 4,066(64.7) 4,046(62.8) 4,020(61.6)
中国 3,421(72.2) 3,627(73.2) 3,728(73.4) 3,674(71.7)
韩国 3,821(67.4) 3,885(65.5) 3,897(64.3) 3,852(63.7)
澳大利亚 1,269(66.8) 1,497(67.6) 1,586(66.3) 1,645(64.5)

*独立行政法人劳动政策研究・进修机构《国际劳动比较数据书籍2019年版》

Q. 请介绍一下在留期间延长、再入国等其他在留资格的办理手续。

A. 要留在日本生活、工作,取得在留资格是必不可少的,针对各种不同的情况,必须切实办理相关手续。

再入国许可(视同再入国许可)

  • 外国人的在留资格,原则上只要从日本出境了,在留资格也就失效了。下次再赴日。就需要重新办理在留资格认定和签证手续。
  • 想要避开这些繁琐的手续,在出国(出日本)前,向入国管理局提交申请并获取再入国许可是一种很好的办法。一旦获取了在入国许可。最长在5年之内,就不需要再重新获取签证,只需凭之前的在留资格就可以再入国。
  • 自出境离开日本起时间在1年以内的,叫做“视同再入国许可”,那就有更加简单的方法。
    持有效护照及在留卡的外国人,自出境起1年内,为了工作而需要再次来日本的,只要在再入国出境用的ED卡上打钩表明再入境的意愿,凭着之前的在留资格,就能够再次入境。

*具体情况,请参照入国管理局相关网站(https://www.immi-moj.go.jp/newimmiact_1/point_3-4.html)。

在留期限更新以及在留资格的变更

  • 入境时被认可的在留期限在停留期间是可以变更的,持有6个月以上在留期限的,于在留期满3个月前,可以办理延长手续。
  • 在日本工作、生活期间,当所从事的工作变换时,需要变更在留资格。比如,被派遣到日本分社的外国籍员工独立创办公司,就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话,他的在留资格就必须从“企业内转勤”变更为“经营、管理”。

同行赴日家属的在留资格

  • 获得在日本就业外国人抚养的配偶或子女被批准“家族滞在”的在留资格。
  • 虽被认可处于上学阶段等情况的,但是,同时想从事有收入的劳动时,就必须获取相应的资格。

Q. 请介绍一下在留资格的种类。

A. 在留资格一共有27种。在日本以工作为目的的主要资格如下。

在留资格 在日本可以做的活动 主要例子 在留期限
投资、经营 在日本从事贸易等其他事业,或者从事管理该事业的活动

 

<作为标准的主要条件>

・业务规模,业务内容考虑
・工作内容清晰
・相当大的补偿

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 5年、3年、1年、4个月

或3个月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

业务

根据与日本公私立机关签订的合同,从事需要具备理学、工学等自然科学领域以及法律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人文科学领域的技术或知识的业务,或者从事以外国文化为基础的思考或需要感受性的活动

 

<作为标准的主要条件>

・在大学主修过与业务有关的专业课程并获得毕业证,或是拥有10年以上的相关实务经验。
・从事需要以外国文化为基础的思路或感觉的业务时,则只需要有3年以上的相关实务经验。

机械工程学等方面的技术人员、翻译、设计师、企业内语言教师、从事市场业务人员等 5年、3年、1年或3个月
企业内转勤 在日本拥有总公司、分公司及其他事务所的公私立机关的外国籍职工,调到日本的事务所从事规定期间的工作,在该事业所从事技术、人文知识和国际业务等活动

 

<作为标准的主要条件>

・在国外的总公司或分公司等工作过1年以上。
・领取与日本人从事该业务时领取的同等或以上金额的报酬

从国外分公司调来的人员 5年、3年、1年或3个月
法律、会计

业务

外国法律事务律师、外国注册会计师等法律上需要具备资格的人从事的有关法律或会计业务活动 律师、注册会计师等 5年、3年、1年或3个月
技能 根据与日本公私立机关签订的合同,从事特殊产业领域中需要熟练技能的业务活动 外国餐饮厨师、

体育运动指导员等

5年、3年、1年或3个月

* 其他资格之中还有外交、公用、艺术、报道、文化活动等(请参考入国管理局的网站 https://www.immi-moj.go.jp/tetuduki/kanri/qaq5.html)

Q. 请介绍一下为就业而停留日本时必须办理哪些手续。

A. 在日本长期停留的外国人,在持有有效护照的基础上,还必须取得入国审查时所需要的“签证”以及允许继续停留所需的“在留资格”认定。属于在日本开设的办事处、分店、子公司的法人代表及工作人员的外国人,需要办如下手续。

  • 在日本,根据在留目的,有各种签证和在留资格。要在日本持续工作的,就必须根据与公司业务内容相对应的“在留资格”办理“工作签证”。
  • 如果是为参加会议、展览会和洽谈会等没有收入所得的活动而短期停留的话,与旅游和休闲一样,可以通过办理“短期滞留签证”入国。
  • 在日本,有为出入国以及在留资格等相关事宜提供咨询的专业人员,叫做行政书士。通过咨询或委托代办是较为现实可行的办法。

【准  备】 在日本国内办手续

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
持短期滞留签证入国,申请办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本人不赴日,也可以通过代办人递交申请。

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从日本的入国管理局邮寄到在日本的本人或代办人。

*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外国人已经以短期停留的在留资格住在日本的话,有时候不需要回国赴在外日本领使馆办手续,在日本国内也能够变更在留资格。

【申 请】 在日本国外办理

向在外日本领使馆提交办理工作签证的申请
在本国向在外日本领使馆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办理工作签证手续。

批下来工作签证
在本国在外日本领使馆领取签证。

【入 国】 在日本国内办理

以工作签证入国
进入日本时,持工作签证和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批准入境。获取在留资格证。

*被认可中长期停留的外国人,可领取“在留资格怔”。从成田机场或羽田机场等入境的,可以在机场直接领取,但是如果是从其他机场入境,则要在确定居住地并办好居住地申报手续后,东京入国管理局会直接邮寄到家。

Q. 请介绍一下除了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以外的申报材料。

A. 公司注册登记完成后,一般需要向政府机关提交下列申报材料。每一种材料都有规定的提交期限,有些材料必须提前提交,请留意。

提交对象 主要材料
税务署 法人设立申报书

工资支付单位等开设申报书

都道府县税事务所 法人设立申报书
市町村税事务所 法人设立申报书
劳动基准监督署 适用单位报告(雇佣员工时)

劳动保险关系成立申报(成立劳动保险关系时)

劳动保险概算、增加概算、保险费确定申报书(成立保险关系时)

公共职业介绍所 雇佣保险适用单位设置申报书(第一次雇佣员工时)
社会保险事务所 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新适用申报书(第一次雇佣员工时)

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被保险人资格取得申报书(第一次雇佣员工时)

健康保险被扶养人(变动)申报书(成为被保险人的员工有需要扶养的人时)

Q. 请介绍一下在日本落户的主要外资企业的经营形式。

A. 截至2019年,在日本落户的外资企业约有3,000家,其中约20%是制造业(出处:东洋经济新报社针对外资比率超过20%以上的企业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

在日本落户状况

  • 落户企业总数 : 3,224家
  • 各国家和地区的状况 : 美国1,168、德国394、法国217、英国204、韩国167、中国107等

各行业的状况

(単位 家)

行 业 欧洲 北美 亚洲 其他 总计 比例
制造业 253 282 87 51 673 21%
非制造业 994 927 464 45 2,430 79%
总计 1,247 1,209 551 96 3,103 100%
比例 40% 39% 18% 3% 100%

*出处:根据“外资系企业总揽”(2019年)

 制造业的经营形式

  • 2018年以后在日本落户的制造业企业
企业名称 总公司国籍 行业 资本金(百万日元) 比率
SAMPO JAPAN 台湾 电子设备卸売 8 100
H C Starc Tungsten 徳国 鉄鋼・金属卸売 0.6 100
COPAN Japan 意大利 其他卸売 10 70
TNO Japan 荷兰 其他服务 100
Aflac Insurance services 美国 生命保険 30000 100
T. Rowe Price Japan 美国 投信・投資顧問 100 100
東正 中国 化学卸売 10 100
AUX 日本研究所 中国 电子设备 80 100
SEAPA Japan 澳大利亚 其他卸売 16 100
Dow chemical Japan 美国 化学 65
博新商事 中国 人材派遣・業務請負 5 100
鮮食 中国 电子设备卸売 6 100
Evatec Japan 瑞士 精密機器卸売 5 100
EcoSea Tech 智利 其他卸売 9 100
GHSP Japan 美国 輸送用機器卸売 20 100
Manulife Financial Advisors 加拿大 他金融 400 100
HIS Markit Japan GK 英国 情報发展 50 100
Gripple Japan 英国 その他卸売 5 100
Decision Resources Japan 美国 咨询服务 10 100

*摘自“外资系企业总揽2019”

Q. 请介绍一下以合同会社的形式设立子公司时所需要的注册登记和申报的手续内容。

A. 设置子公司时,一般情况下,从“株式会社”和“合同会社”中任选一种形式。其中,合同会社的注册登记和申报手续与其它形式相比,有如下特征。

  • 与常驻代表机构和分公司相比,手续更复杂(因为作为独立法人进行注册,因此需要制作章程及设置法定的董事等)
  • 与以株式会社的形式设置子公司相比,手续更简便(不需要章程认证和募集股东等手续)

获取社员(出资者)的相关证明书

获取自己将成为社员的公司注册登记证明书、宣誓供述书、印鉴证明书等材料

制作章程

确定作为公司基础的下列事项。不需要向公证机构获得认证。

商号、本店所在地、事业目的、事业年度、注册资金金额、社员和其出资额、代表社员、业务执行干部(*1)等

(*1) 株式会社需要设置董事会和监事等干部,合同公司则没有必须设置的干部职位。

履行出资义务

向银行等机构支付出资金额。

向法务局申请注册登记及提交印鉴申请书等材料

  • 由能够代表公司(或拥有代表权限)的社员进行注册。
  • 注册登记申请书上需要附上证明履行出资义务的文件、印鉴申请书、代表社员任职保证书等材料。

投产前所需的其他手续

注册登记完成后,可以用法人名义开设银行账户,以及向税务署和劳动基准监督署等机关进行申报。

※设立合同会社所需时间约为制作章程后1个月
※一般委托专业人员(司法书士)办理手续

 

Q. 请介绍一下以株式会社的形式设立子公司时所需要的注册登记和申报的手续内容。

A. 设置子公司时,一般情况下,从“株式会社”和“合同会社”中任选一种形式。其中,株式会社的注册登记和申报手续与其它形式相比,有如下特征。

  • 与常驻代表机构和分公司相比,手续更复杂(因为作为独立法人进行注册登记,因此需要制作章程及设置法定的董事等)
  • 与以合同会社的形式设置子公司相比,手续更复杂(设置董事的要求严格,也需要募集股东)

另外,株式会社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

方 式 内 容 特 征
发起设立 发起人购买设立公司时发行的所有股份。 手续比较简便,个人设立公司时,一般采用这种形式。
募集设立 发起人只购买设立公司时发行的一部分股份,并募集股东,由股东购买其余股份。 因为要设立规模大的公司,而需要事先募集多数股东时,可以采用这种形式。

发起设立

制作章程

确定作为公司基础的下列事项。

商号、本店所在地、事业目的、事业年度、注册资金金额、股票发行价,公司地址,董事及董事长,股东总会以及除董事以外设置的干部(*1)等

(*1) 根据“会社法(公司法)”规定的“大企业/中小企业”、“上市企业/非上市企业”的不同,干部职位设置的义务和权利有所不同。

章程的认证

向公证机构获得认证。认证时,需要母公司的注册证明书、宣誓供述书、所有发起人的印鉴证明等材料。

支付设立公司时所发行股份的购买费用

为证明注册资金金额,将购买股份的费用汇入发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选任设立公司时的董事及其他干部等人员

以所有发起人的过半数表决权,选任章程规定的董事等人员。

向法务局申请登记注册及提交印鉴申请书等材料

  • 在发起人指定的日期或从发起手续结束的日期开始算2个星期以内,在法务局办理注册手续。
  • 注册登记申请书上需要附上发起人的同意书、印鉴申请书、董事任职保证书等材料。

投产前所需的其他手续

注册登记完成后,可以用法人名义开设银行账户,以及向税务署和劳动基准监督署等机关进行申报。

募集设立

制作章程及认证

与发起设立同样

募集设立公司时所发行股份的股东

经过所有发起人的同意,募集购买设立公司时所发行股份的人员(股东)。

申请购买股份者进行申请及支付购买费用

应募股东申请购买股份。股份分配确定后,发起人和股东支付股份购买费用。

召开成立总会

发起人召集成立总会,并选定设立公司时的董事和章程规定的干部(职位人员)。

向法务局申请注册登记及提交印鉴申请书等材料

  • 手续方法与发起设立同样。
  • 除了发起设立所需的提交材料外,还需要提交“申请购买募集股份证明书”和“银行等出具的股份购买费用保管证明书”。

投产前所需的其他手续

注册登记完成后,可以用法人名义开设银行账户,以及向税务署和劳动基准监督署等机关进行申报。

※设立株式会社所需时间约为制作章程后2个月
※一般委托专业人员(司法书士)办理手续

 

Q. 请介绍一下设立分公司时所需要的注册登记和申报手续内容。

A. 设置分公司所需的申报手续与其它形式相比,有如下特征。

  • 与常驻代表机构相比,手续更复杂(需要办理“会社法(公司法)”和“商业登记法”所规定的分公司设置登记注册手续,并且需要向税务当局等机关申报各种材料)。
  • 与子公司(日本法人)相比,手续更简便(虽然需要办理注册手续,但不需要制作章程和募集股东等)。

指定驻日代表

几位代表人当中,至少需要有一名在日本有住所的人。

确认是否需要办理外汇法令规定的设置分公司前的申报手续

有些行业需要向日本银行事先进行申报(航空机、核能发电等)。

制作注册登记所需的申请材料并获得认证

  • 制作分公司注册登记所需的申请材料。主要的材料列举如下。
  • 证明海外总公司存在的文件(获得经过外国公司所在国的主管政府机关、公证人或驻日本领事等有权限的本国政府驻外机构或官员认证的“宣誓供述书”)
  • 证明驻日代表资格的文件(总公司出具的调令和任命书等)
  • 外国总公司的章程和营业执照等

向法务局申请注册登记并提交印鉴证明

在注册登记申请书上附上宣誓供述书,并贴上执照注册税的印花税票,并连同印鉴申请书一并提交。

领取注册登记事项证明书及公司印鉴书

申请后大约两个星期后可以领取。注册工作就此完成。

投产前所需的其他手续

注册登记完成后,可以用分公司名义开设银行账户,以及向税务署和劳动基准监督署等机关进行申报。

※设立分公司所需时间约为制作宣誓供述书后1个月
※一般委托专业人员(司法书士)办理手续

静冈县外资企业支持

一条龙服务中心

静冈县外资企业支持 | 公益社团法人国际经济振兴会.

公益社团法人国际经济振兴会
〒420-0853 静冈县静冈市葵区追手町44-1 静冈县产业经济会馆4层

TEL:
+81-(0)54-254-5161

FAX:
+81-(0)54-251-1918

* Under entrustment from the Shizuoka prefectural government, the Center is operated by the Shizuoka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ssociation (SIBA).

* The cost for the operation of the Center is born by the prefectural government. Anyone can use the Center free of charge.